招标信息
新雅东路(川沙路-浦东运河)配套道路综合提升工程   当前位置:亚新网站中国有限公司 > 招标信息 >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   

新雅东路(川沙路-浦东运河)配套道路综合提升工程
项目概况

新雅东路(川沙路-浦东运河)配套道路综合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30904-1043

项目名称:新雅东路(川沙路-浦东运河)配套道路综合提升工程

预算编号: 15Z23-2609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4800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348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239306.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新雅东路(川沙路-浦东运河)配套道路综合提升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48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本新雅东路为东西走向,西起现状川沙路,东至浦东运河西侧,设计范围全长341.224m。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24m。新雅东路现状宽度为11m(2m人行道+7m车行道+2m车行道),主要供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①目前南侧道路整体情况较差,拟从路基层进行整体提升,拆除现状南侧人行道并新建车行道和人行道与老路拼接等;②结合现状道路实际情况,新增部分路灯、机非隔离带、行道树、标志标识等附属设施;③对原地下DN300雨污水管线破损情况进行维修等;④将新雅东路拓宽,保留现状北侧人行道和车行道,同时对现状车行道进行加罩处理等。(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约期限: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28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4)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
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5日至2023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纸质响应文件: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09月18日 15: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已于2023年06月09日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链接:http://www.zfcg.sh.gov.cn/luban/detail?parentId=137119&articleId=0QmwBNg9iEkrlXdwceoW5A==&utm=luban.luban-PC-39935.1024-pc-wsg-secondLevelPage-front.13.8c4c9930372211eeb06acf273918ec6a。
2.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备用纸质响应文件前来参加磋商,另请自带无线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应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3.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阶段应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公路3312号

联系方式:021-68793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亚新网站中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

联系方式:189183220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荷芳

电 话:1891832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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